广州讨债公司:债务追讨中的暴力行为辩护

讨债员2025-01-086

**暴力催讨债务辩护词**

尊敬的广州追债公司法庭:

我作为被告的辩护律师,今天在此为我的当事人进行辩护。我的当事人因涉嫌暴力催讨债务而被控以刑事罪名。在此,我希望通过以下几点论述,阐明我当事人的无辜,并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理。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暴力催讨债务”的定义及其法律后果。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催讨债务应当遵循合法、合理的原则,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然而,在本案中,我的当事人并未采取任何形式的暴力手段来催讨债务。相反,他广州讨债公司在与债务人沟通时,始终保持冷静和理智,试图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其次,我的当事人在催讨债务过程中所采取的措施并不构成“暴力”。根据证据显示,他广州讨账公司仅仅是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与债务人进行沟通,并未对债务人实施任何身体上的伤害或威胁。我们不能将正常的催讨行为与暴力行为混为一谈。催讨债务本身是一种合法的经济行为,而非犯罪行为。因此,将我的当事人定性为“暴力催讨债务”是不符合事实的。

第三,关于债务关系的性质,我方认为,债务人对债务的拖欠已经严重影响了我的当事人的正常生活和经营活动。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债权人,我的当事人有权利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虽然催讨债务可能会给债务人带来一定的心理压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催讨行为就可以被视为暴力。我们应当尊重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而不是因为某些情绪化的反应就将其定性为犯罪。

此外,我方还需指出,在本案中,债务人并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且在多次沟通后仍然拒绝还款。这种情况下,我的当事人感到无奈和焦虑,因此采取了一些较为激进但并不违法的方式进行催讨。在此,我呼吁法庭能够理解我的当事人在面对长期拖欠时所承受的压力,并对其行为给予宽容。

最后,我希望法庭能够考虑到我当事人的个人情况。他是一位普通的市民,平日里遵纪守法,从未有过任何犯罪记录。他在此次事件中所表现出的行为并非出于恶意,而是出于对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我们相信,法庭在审理此案时,会充分考虑到这一点,并给予我方合理、公正的判决。

综上所述,我恳请法庭能够认真审视本案中的所有证据和事实,充分考虑我方提出的辩护意见。我坚信,我的当事人在此次事件中并未实施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其催讨债务的方式也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因此,请求法庭对我的当事人作出无罪判决或从轻处理,以体现法律的人性化和公正性。

谢谢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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