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债务缠身,敦某等4人在准备借款时,四处撞坏了广东收账公司对方的路虎车。 经审定,货物被损坏的代价为4.7万余元。
克日,法院发案断局,敦某等4人因故意损害财产依法分手获刑。
2016年12月28日下午,沈阳集体思考者敦某与朱某之间存在债务橡胶,在敦某、刘某、高某某某公司做交易员的徐某,先后来到沈阳市湄南区华发首府二期负二楼停车场,向朱某讨债。 由于两边的语言不一致,敦某四人将朱某的路虎招牌战胜了汽车的玻璃、车门、车身等。 往年3月,审查结构将此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此前,经过公安结构整合,敦某、刘某、高某、徐某一次性补偿朱某经济损失30万元。 朱某对4人表示原谅,贪图法院对4人从轻处分。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敦某、刘某、高某、徐某故意损害他安徽清债公司人财产,数额大于年夜的,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损害财产罪。
敦某、刘某、高某、徐某共同违法,四人当庭志愿投罪,补偿加害人丧失,获得加害人包容,可酌情从轻处理。 克、法院发案断局,一审认定敦某4人犯故意损害财产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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